《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习近平出席仪式,黄华华曾荫权代表双方签署
《粤港合作框架 协 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签署仪式,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交换文本。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吕天玲)昨日,广东省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引人瞩目的是首次明确提出粤港两地金融合作以香港为龙头,这被视为粤港合作的一大新突破。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共11章50条11900多字,涵盖了粤港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合作领域。框架协议提出,粤港以率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为目标,确定以跨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国际化营商环境、优质生活圈、重点合作区等为合作重点,为粤港合作开辟了新空间。在协议中,双方还完善和创新了合作机制,提出每年制定实施框架协议的年度重点工作,保障协议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出席签署仪式。广东省省长黄华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代表粤港双方签署协议。仪式由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主持。
仪式开始前,习近平会见了黄华华和曾荫权等粤港双方代表。在听取了黄华华、曾荫权关于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情况的汇报后,习近平对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实施,对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广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黄华华在记者会上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是我国内地省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首份综合性合作协议,标志着粤港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
曾荫权说,框架协议是粤港合作重要的里程碑。相信框架协议不单有利于粤港两地功能互补,提高整个地区的竞争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这个成功模式亦可以为其他省区提供良好示范,为国家的整体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八方面新突破
●金融合作:第一章第二条提出,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首次明确了香港和珠三角城市在金融产业发展的侧重点和分工合作关系。
●医疗服务合作:提出既“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到广东开设医疗门诊部”,也“支持医疗业界合作合资设立医院或中医药医疗保健机构”,还要求“探索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全资(独资)医院的可行性”,突破了以往香港医师只能在广东单一地点执业的限制,有利于香港医疗业界人士拓宽发展空间,也为在粤工作生活的香港、广东居民提供港式医疗服务。
●教育培训合作:研究实施“一试三证”培养模式的可行性,即一次考试可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香港地区认证及国际权威认证等“三证”,有利于双方共同培养具有国际通用职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交通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在双方政府合作文本中明确了大珠三角的五大机场、三大港口及中小港口的定位,完善广州、深圳、珠海、香港和澳门等五大机场联席会议机制和推动建立港口合作交流机制。
●口岸通关合作:提出推广人员“自助式”通关,在不影响双方作为独立关税区的地位下,探索货物“单一窗口”通关、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的可行性,将逐步实现“人、货、车”便利通关,大大提高通关效率。
●制造业及科技创新合作:第一次提出为粤港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设备跨境流动等实行优惠和便利政策,有利于香港发挥科技创新和研发优势发展新兴产业,支持广东进一步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
●环保方面:提出“逐步实现优于全国其他地区的空气质素指标及机动车、船舶燃料与排放标准”,表明双方将力争走在全国前面,率先提升环保质量。同时,双方也第一次提出“共同建设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廊道”,启动全长400公里的珠江口跨境区域“绿道”建设。
●区域专项规划合作:提出“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表明双方将进一步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突破过去的各自规划状态,更加注重区域整体协调,展开规划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