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公司在招聘新员工时,依旧要求进行“乙肝五项”检查,而乙肝携带者屡屡被以“健康不合格”为由拒绝。
近日,市民丁先生来电反映,他的儿子大学本科毕业,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但就因为儿子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屡屡被招聘单位拒之门外。“从2月份到现在,儿子已经先后到10多家招聘公司应聘,但每次都被以‘身体健康不合格’等借口拒绝。现在,孩子都不敢出去找工作了,压力非常大。前段时间,不是说已取消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吗?怎么这样的检查仍在继续呢?”
昨日,记者以求职者身份与几家招聘公司取得了联系,结果均被告知“体检要查乙肝,一旦发现问题,均不予录用”。在与一家公司的招聘人员取得联系后,记者告诉对方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问是否能录用。招聘人员立即表示:“那不行,我们公司有规定,体检要查乙肝,一旦有问题,一律不录用。”记者一再给对方说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会传染的,但对方依旧坚持拒绝,称公司会组织新应聘人员统一体检,一旦发现乙肝病毒携带者,会立即辞退,而且之前类似的情况已经出现过,并劝记者到其他招聘公司试试。
一位乙肝病毒携带者非常委屈地告诉记者:“我到医院体检的结果显示肝功正常,仅仅是携带乙肝病毒,并非乙肝患者,也不会传染,但即使这样也很难找到工作。一旦公司在体检中发现问题,就会以‘健康不合格’为由将我辞退,即使我工作再努力,结果也还是一样。我真的希望招聘公司能给我们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别让我们再受歧视了。”
肝病专家张新元副院长表示,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因为很多招聘公司不清楚“乙肝五项”检查的概念,担心乙肝病毒携带者进入公司后,会将病毒传染给大家。但实际上,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肝功正常,仅仅是携带乙肝病毒,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接触中,就不会造成传染,乙肝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经血液、母婴垂直和性接触。有关部门要求取消“乙肝五项”检查是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一种尊重和保护,招聘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常规的肝功检查判定出具有传染性质的乙肝患者,不必过于担心。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经常咨询:“大夫,我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会呈阳性吗?”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是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迹象。如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转为阴性,则通常表示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状态的结束标志着慢性乙型肝炎的临床,这是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理想的治疗目标。
乙型肝炎病毒,也称为肝炎病毒,顾名思义,乙型肝炎病毒主要攻击人类肝脏。由于肝脏的内部环境更适合乙型肝炎病毒的繁殖和复制,因此如果病毒离开肝脏,其繁殖和复制的能力将大大降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可溶于水。因此,乙型肝炎病毒是第二种,因此首先在血清中被发现。人类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可导致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主要由病毒DNA和蛋白质组成。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是乙型肝炎血清学检测的五项测试中的第一项,其英文缩写为“HBsAg”。检测乙型肝炎抗原和抗体的方法很多,例如:放射免疫法,酶联免疫法,微粒化学发光法,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微粒酶免疫法,电化学发光法等[1]。不同的医院使用不同的试剂进行测试,因此测试结果具有不同的值。但是,这些检测HBsAg的方法可以分为三类:定性,半定量和定量。
乙肝病毒携带者并非没有禁忌。例如,跟踪指标和饮食注意是日常工作,但是如果做得不好,则可能导致肝脏疾病的持续发展。如何确定乙肝病毒的携带者,饮食中应注意哪些事项?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是指具有长期稳定的肝功能且对HBV-DNA阴性的人。影像学检查没有异常,只有乙肝表面抗原保持阳性。尽管这部分人占乙型肝炎感染者的大多数,但不应掉以轻心。
乙肝病毒携带者实际上可以细分。主要有3种情况,均属于无症状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例如,经过反复的肝功能检查后,健康的乙型肝炎携带者是正常的,没有任何症状,肝活检没有病理损害,肝组织超声也正常。除了上述健康携带乙型肝炎病毒外,实际上还有两种情况。首先,轻度的临床症状和轻度的肝损害通常在不知不觉中被肝炎病毒感染的低复制时期表现出来,并且仅由乙肝表面抗原表现出来。
两对HBsAg阳性,是什么意思?还有什么需要审查。如果是通过正规医院或健康检查中心进行的,则在两对半的乙型肝炎检查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是阳性的,表明乙型肝炎病毒已被感染。首次诊断出阳性抗原后,为保险起见,建议再次检查,包括肝功能检查,并观察另外两个半检查的结果,其他指标,例如e抗原,e抗体,表面抗体,核心抗体等结果。